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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商标作为一项重要资产,仍具有转让价值。公司注销了,商标想继续使用但不知道如何办理?一文将带你了解商标转让的详细流程
01
公司注销,商标是否有效?
商标注册人消亡并不会必然导致商标失效。商标是一种知识产权,可以像其他资产一样转移或继承。
02
公司注销,商标转让材料
转让方
•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清算组备案通知书(简易注销的为全体投自人承诺书);
• 注销清算报告(简易注销的为全体投自人承诺书);
• 股东名册或者公司章程;
• 以上文件加盖工商局档案章
• 未曾在清算中处分过有关商标并愿意为此保正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的声明;
• 同意转让证明文件;
• 全体清算组成员、全体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商标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
• 以上文件清算组成员、股东签署;
受让方
• 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 同意转让证明文件;
• 商标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
• 以上文件受让人签署。
准备好以上文件向商标局办理商标移转手续。
03
公司注销后的商标转让流程
确定继受人
公司注销后,商标的继受人为公司的股东或者清算组。在商标转让前,需明确继受人的身份和权利。
准备转让材料
商标转让所需的基本材料见上文。
提交转让申请
将准备好的转让材料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可以通过线上系统提交或者邮寄方式。
等待审查
商标局收到转让申请后,将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转让双方资格、转让文件是否齐全、商标状态等。审查期间,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
公告期
审查合格后,商标局将在《商标公告》上公告商标转让信息,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内,任何第三方都可以提出异议。
领取转让证明
公告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将核准转让,并颁发《商标转让证明》。受让方凭此证明,享有商标专用权。